丁vercammen 是米德尔塞斯县检察员,他们已出版了130条款,在国家和新泽西州的出版物刑事法律及诉讼制度的课题。他被授予国家新泽西州律师市法院的执业一年。他的讲座和处理刑事案件中,市法院,在DWI ,交通和其他litigationmatters 。他是一名副主席的阿坝刑事法委员会, GP的,并将于宣讲,在2009年美国律师协会的年度会议。浏览网页www.njlaws.com

Kenneth Vercammen & Associates, P.C.

2053 Woodbridge Avenue - Edison, NJ 08817
(732) 572-0500
www.njlaws.com

Wednesday, January 23, 2008

保释听证会

所列新泽西实践中,第二卷。 31日,犯罪行为及工作程序,以( 1997 ) 8044 292中,被告有保释的权利,才定罪,除非他/她是指控犯罪被判处死刑和检察官提出的证据是有可能性的信念和合理有理由相信,死刑可能被强加的。 3这意味着,除了例外情况,被告是有权庭前人身自由,如果被告提供担保,在这样的金额,作为在法院的判决将保证被告人到庭受审。四日在其他条款,保释的权利,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被告都有权要求法院订定的保释金额,即不超过这将保证被告人到庭受审,如果被告能"来了"现金数额,或百分之十的金额,如果被告是有资格被释放, 10 %的现金保释, 5或保证金或其他担保,则被告必须得到释放。立即保留一个地方刑事检察长。不要等到一名公设辩护人,以看看你的情况下来道,而你坐坐牢。

保释手续

任何人不能保释后有他或她的保释审查,由上级法院法官不得迟于第二天即既不是周六,周日或法定假日。 7第一项议案为降低保释外出,应举行由法院没有之后的7天内,它是filed.8

数额的保释

传译3:26-1 (一)在有关部分规定" (一)黎巴嫩镑的人,应在保释定罪前就这些条款,在法院的判决书,将保证其在法院时,需顾及他们的背景,居住,就业和家庭的地位,特别是一般性的政策,不要做不必要的担保人和拘留" 。这些因素都是指定中有更详细的状态诉约翰逊10个如下:严肃性收费;可能性的信念和程度的处罚;被告人的犯罪记录,如果有的话,和以往的纪录,获准保释,如果有的话;被告的声誉和精神状态;长短他/她居住在社区;被告的家庭关系和人际关系;被告的就业状况,就业记录和财务状况;的身份负责任的社会成员来见证他/她的可靠性及任何其他因素这表明,被告的方式生活,还是关系到社会。可能性的飞行,必须考虑鉴于这些因素,并保释金定。传译3:26-2 [中] 。传译3:26-2 【 D 】 。 61 n.j. 351 , 294 a.2d 245 [ 1972年] 。

法院经常研究部分包括以下标准:居住地-居住,目前居住一年或一年以上。之前的纪录没有被定罪。家庭关系-生命与家庭,并经常与其他亲属。就业-有固定工作不到4个月,或者领取失业补偿或福利援助,或支持或家庭的储蓄。总时间在新泽西州-十年或更多的居住地或业务在新泽西州。杂项因素,使飞行不可能-身体健康

结论如果面临刑事罪的,可以保留一名律师代表你立刻。

刑事律师可以作出一项议案,以减少保释

规则3时26分。保释

3:26-1 。保释的权利,才定罪

(一)人资格;标准确定。所有的人,除了那些被指控的罪行被判处死刑时,检察官提出的证据是有可能性的信念和合理理由相信死刑可能被强加的,不得保释定罪前就这些条款,因为,在判断法院,将可确保其在法院需要时查阅。要考虑的因素,在设定的保释是: (一)罪行的严重性,对控告被告,显然可能性的信念,以及在何种程度的惩罚,由立法机关( 2 )被告人的犯罪记录,如果有的话,此前的纪录保释,如果有的话; ( 3 )被告的名誉,和精神状况; ( 4 )的长度,被告的居住地在社区; (五)被告人的家庭关系和人际关系; ( 6 ) ,被告的就业状况,就业记录,和财务状况; ( 7 )的身份负责任的社会成员,他们将保证被告人的可靠性; (八)其他任何因素表明,被告的方式生活,还是关系到社区或事关失败的风险出现,并特别是,一般的政策不要做不必要的担保人和拘留。在其裁量权,法院可下令释放一个人,对那人自己的外出。法院也可能施加的条款或条件适宜,被告的释放,包括必要的条件,以保护个人,在社区内。 (二)对不起诉。如果一个人犯下了罪行被判处死刑,是不会被起诉后3个月内的承诺,法官的上级法院,建立良好的事业表现,可承认该人保释。 (三)对未提出起诉。如果起诉或指控是不提出受审后6个月内提审,一位法官对上级法院,为事业所示,可以解除被告后,被告本人的外出。 (四)引渡程序。当一个人已被逮捕的任何引渡程序后,那人可能会获准保释,除非该人是犯罪指控可以判处死刑。

注:源r.r 。 3:9-1 (一) (二) (三) (四)第(一)经修改的1982年9月28日至立即生效;本条第(一) , (二) , (三)及(四)经修改的七月13 , 1994年要有效1995年1月1日;段(一)经修改的1998年7月10日才能有效1998年9月1日。

3:26-2 。房委会订定保释

(一) ,有权制订初步保释。上级法院法官可保释金是一个人被控以任何进攻。保释金为任何进攻,除杀人,抢劫,绑架,杀人罪,故意杀人罪加重,加剧了性攻击,性攻击,严重刑事性接触,被逮捕的人在任何引渡程序或逮捕的人根据njsa 2C型:29 - 9B条违反限制令,可设置任何其他法官,或在没有一名法官,由一名市法院管理员或法院副署长。 ( b )初始保释。最初的保释金应定为依据传译3:4-1 (一)或(二)对公诉或不起诉的犯罪道路。 (三)审查初步确定。任何人不能保释后有他或她的保释审查,由上级法院法官最迟不超过第二天,即既不是周六,周日也不是一个法律假期。除了在这些公诉案件中,上级法院的法官已获准保释, municipalcourt ,法官也有权作出保释修改,直至并包括时间,被告的第一次出庭。市法院,法官也有权作出保释修改任何非公诉进攻,在任何时候,在诉讼过程中。 (四)保释金后裁减。第一个议案,要求保释的减少,应待法庭聆讯,不迟于七天后,它是存档。

注:源r.r 。 3:9-3 (一) (二) (三) ,经修正的1978年7月24日才能有效1978年9月11日;条修订如下: 1979年5月21日是有效的1979年6月1日;条修订如下: 1979年8月28日将9月起生效1 , 1979年经修正的1984年7月26日才能有效1984年9月10日;字幕条修订前的文本修订,并重新划定( a )段和新的第(二) , (三)及(四)通过了1994年7月13日将有效1995年1月1日;段(二)经修改的1998年1月5日,以有效1998年2月1日。

3:26-3 。保释金为证人

(一)权力的问题。上级法院法官可在申请时,进行法律程序下njsa 2C型:104 - 1页起。正如任何人可以作证有关的起诉或国防部一名等候起诉书中,指责,或埋怨犯罪或者犯罪调查的大陪审团前。 (二)申请。该申请应被打上了,在上级法院和题为"在这件事的(名字的人,据称是一个重要证人) " 。该申请应包括一本尚未完成的起诉书,申诉,控告和宣誓书内容包括: (一)名称和地址,该人据称是一个重要证人, ( 2 )简要说明事实,相信是由称为据称物质证人和相关犯罪的行动,或调查, ( 3 )的理由相信该人已在材料和必要的信息有关悬而未决的刑事行动,或调查,以及( 4 )为何所称物质见证,是不大可能回应传票。如果申请要求发出逮捕令,誓章应当载明为什么立即逮捕是必要的。 ( c )命令出庭。如果有可能的原因,以支持发行的物质-证人令侵害人身命名,在申请时,法院可命令该人出席聆讯,以决定该人是否应判定物质见证。现场秩序及申请书副本应送达亲自对被指控的重要证人,至少48小时的听证会举行前,除非法官调整的时间内,为良好的事业,并应告知该人的: ( 1 )时间及地点的听证会,以及( 2 )有权获得律师代表,并有委任律师,如果人不能够买得起。 (四)需要立即拘留。如果有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人,将不能获得作为证人,除非立即拘留,法院可发出命令,要求该人送交法院立即。如果拘留并不发生在普通法院时,该人应被绳之以法紧急现役高级法院法官。法官应告知该人: ( 1 )拘禁理由, ( 2 )的时间和地点,听证会,以确定该人是否是一个重要证人,以及( 3 )该人有权利向检察长,并有检察长任命,如果人不能够买得起。法官应设定了条件释放,或者,如果有明确的和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该人将无法使用作为证人,除非被拘留续时,法官可命令该人,直至材料证人听证会,其中应采取地方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但不得晚于48小时后,拘留。 ( e )拘留未经法院授权。当一名执法官员hasdetained所称物质证人未经法院授权,执法人员应立即带人,才由上级法院法官。如果拘留并不发生在普通法院时,该人应被绳之以法急诊税上级法院法官。法官应确定是否有相当理由相信该人是一个重要证人的犯罪,如果刑事起诉书,指控或投诉,为这种犯罪行为并没有发出,或如果一个联邦大陪审团并没有展开刑事调查,这一犯罪时,法官应确定是否有相当理由相信,在48小时内的拘留,刑事起诉书,指控或投诉,将问题或一个大陪审团调查将展开。法官会,然后进行,因为如果申请一项命令,已根据本条第(二) 。 (六)物质证人听证会。在物质证人听证会,该人应具有的权利: ( 1 )派一名律师,并有委任律师,如果人不能够买得起, ( 2 )可听到的,并提出了证人和证据,并( 3 )除非另有密封,由法院在特殊情况下,让所有的证据支持申请的,以及( 4 )面对和盘问证人。如果人们或许有理由相信该人拥有的信息材料向控方的一位国防部一名等候起诉书中,指控或投诉,为犯罪的,或者在刑事调查的大陪审团前,是不会作出反应的传票,法官应: ( 1 )所列的结果,对事实的记录,以及( 2 )订出释放条件的物质见证。 (七)释放条件或拘禁。释放条件的一种物质-证人或一个人,举行了一个供申请材料证人令应最少限制,对个别本法院的命令,包括但不限于: ( 1 )配售证人的保管指定某人或某组织达成协议,以监督人, ( 2 ) ,限制旅行,结社,或地方的居留权的人在扣留期间; (三)要求有关人士提交报告; (四)设置保释,或( 5 )强加给其他合理的限制,对材料的证人。任何人,可能被扣留,除非法官认定,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拘留是唯一的方法,将安全出现的物质见证。被拘留的人,作为一个证人或待料证人的听证会应提出适当的宿舍,不得关押在一个监狱或监狱。 (八)沉积。检察官,被告或证人,可向上级法院一项命令,指示沉积采取保留证人的证词,对于使用在审判时,如果证人一旦变为不可用,因为所提供的传译3:13-2 。经过沉积已采取了,法官应迁出该物质证人令,并强行最少限制性条件,以保证外观的物质见证。 (一)复议的材料证人令。对议案的物质证人,检察官,还是被告,证人秩序可能会重新考虑在任何时候通过法院进入该命令。

注:源r.r 。 3:9-4 ;第一段中重新指定款( a )项和第(二) , (三) , (四) , (五) , (六)项和( g )补充说: 1992年7月14日才能有效九月一日1992年,第(七)经修正的1994年7月13日和1994年12月9日,为了有效1995年1月1日;本条第(一) , (二) , (三)及(四)经修改的,原第(五) , ( f )和( g )项修订,并调职为第(六) , (七) , (八) ,以及新的( e )和( i )通过了1998年7月10日才能有效1998年9月1日。

3:26-4 。形式和地点存款;所在地的房地产;纪录recognizances ,卸货和没收有

(一)保证金保释外出。一个人获准保释,须连同此人的担保人,签订和执行一项担保外出前的人,有权采取保释,或者,如果被告是在羁押,这位负责人的地点隔离。该担保书应包含的条款提出了在R. 1:13-3 (二) ,并应取决于被告到庭诉讼的所有阶段,直到最后确定的事,除非另有法庭下令。一个或多个担保人可能需要。现金可被接受,并在适当情况下没有安全需要,方可进行。企业担保人应当由一名经批准的保险业监理专员,并应执行该担保书下,其公司印章,事业,同时以不容置疑的,并应附件证明管理局有关人员或代理人执行,同时与企业的权力和资格。给予保释,在上级法院应交存联合国秘书的县,其中进攻决心,只要一经法院命令作出保释无偿划转,由县级的存款到县中,被告是受到审判。房地产作为保释公诉和非公诉罪,应予以批准,并交存与秘书的县,其中进攻发生,不与市法院书记员。在任何县,经批准转让法官,程序可能会为存款在法庭上的现金金额的百分之十的金额保释固定的。 (二)限制对个人担保。除非法庭,为良好的动机,否则许可证,没有担保人,除经批准的企业担保,应当订立担保书或承诺书要求保释,如果仍然未获解除以往任何担保书或取保候审,承诺由该担保人。 (三)房地产在其他县。地产所拥有的一项保证设在一个县以外的一个在保释是采取可被接受,在这种情况下,法庭的书记,其中保释采取应立即转交一份该认证的担保书由该会秘书向秘书的县,其中房地产是坐落,谁应当记录,它在同样的方式,如果担保书已经采取了在该秘书的县。 (四)记录外出。秘书的每一个法庭中,除市法院之前,任何担保书应进入者应当记录,立即按字母顺序排列的一本书保存为达到这个目的,该人的姓名进入担保外出,金额,但金额及日期它的确认。这类书将存放在秘书的郡长办公室,其中有这样的法庭,依法追究,并予以公开,供公众查阅。在市法院诉讼记录的担保书,应当在案卷书由秘书。 (五)记录放电;没收。当任何担保书应出院的,由法院命令后,证明符合条件或因应终审法院的裁决,在任何事情上,秘书的法院应输入"出院"和日期的放电在去年底的纪录这些外出。当任何担保是作废的,法庭的书记应改为"没收" ,并发表日期的,没收在去年底的记录,这种担保外出,并须作出通知,例如没收,以县律师。当地产的担保人设在一个县以外的一个在保释被带到受到影响,法庭的书记,在这种担保是由于应立即送通知书撤销或没收和日期向秘书该郡如房地产所处的,他们应做出适当的条目在去年底的记录,这种外出。 ( f )现金存款。当一个人以外的其他被告存款现金代替债券的,该人,使存款应提交誓章,关于合法的所有权,因此,对放电此类现金,可退还给业主名单中,宣誓书。 (七)百分之十的现金保释。除在第一或第二学士学位案件中载明njsa甲:162 - 12 ,除非该命令设定的保释明正好相反,每当保释是一套根据规则3:26-1 ,保释,可满足存款在法庭上的现金数额10 %的数额保释的固定和被告的执行担保,为余下的百分之九十。没有担保人均须除非法院确定保释具体命令。当现金,相当于10 %的保释固定存入根据这条规则时,如果现金是国有有人以外的其他被告,车主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存款以外的其他合法权益,并应提交一份宣誓书与存款如此说明,并列举名称的其他任何人,其中,业主交存的保释金。宣誓人交存批准,由本款应提交誓章,关于合法的所有权,因此,对放电此类现金,可退还给业主名单中,宣誓书。

注:源r.r 。 3:9-5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 (七) 。第(一)经修改的1973年6月29日,以有效1973年9月10日;段(一)经修改的1979年7月16日才能有效1979年9月10日; ( g )段中通过了1986年11月5日是有效的1987年1月1日;第(一)经修改的1988年11月7日是有效的1989年1月2日;段( f )和( g )经修改的1992年7月14日才能有效1992年9月1日;段( a ) , ( b )和( c )经修改的1994年7月13日才能有效1994年9月1日;段(一)经修改的1995年2月27日被任命立即生效。

3:26-5 。理由担保人

每一个保证人,除经批准的企业担保,应提出以宣誓书,并应要求来形容那里的物业,其中保证人提出辩解和抵押,并就此,人数和金额,其他recognizances和经营保释签订的协议所规定的担保,并其余未获解除,如果有的话,所有签的其他负债。无担保书的,应予以通过,除非担保人即为合格。

注:源r.r 。 3:9-6 ;条修订1994年7月13日才能有效1994年9月1日。

3:26-6 。没收

(一)申报;另行通知。当违约的条件,担保,法院根据自己的动议应当责令没收保释,和刑事司主管应立即发送通知,予以没收,以县律师,被告和担保人。通知中规定,直接判决认为,将进入以任何悬而未决保释缺席书面异议设法拨出予以没收,而且必须是提交后45天内通知的日期。 (二)设置在一边。法院可以直接说,没收予以撤销,如果其执法并不需要司法利益,一经这些条件,因为它施加了。 (三)执行;减免。当一个没收,是不会定出满意的,法院应在到期后的45天内提供第(一) ,简易程序进入一个判断的预设任何悬而未决的取保候审,并执行可能就此问题。入境后,这些判决中,法院可以汇往它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在司法利益。在任何有争议的程序后,县律师应似乎是代表政府。县律师应负责收集被没收的款项。

注:源r.r 。 3:9-7 (一) (二) (三) (第一句) ( d )项;段( a )项和第(三)经修改的1998年7月10日才能有效1998年9月1日。




获得免费新泽西州法律,电子杂志与目前的法律和案例


电话咨询节目
新条款列入周
会见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处理你的重要法律需要。
请办公室安排机密" ,在办公室"的意见。
律师不得以提供法律意见,通过电子邮件。

丁vercammen的律师事务所,代表着个人的刑事起诉,毒品犯罪,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在整个新泽西州。我们的办公室帮助人们与交通/市法院门票包括司机被控驾驶而陶醉,拒绝和驾驶而暂停。

丁vercammen是新泽西州律师市法院检察长的一年和过去的总统的米德尔塞斯县市政府检察官协会。

刑事和机动车辆违规成本你。你将要付出罚款,在法院或接收点,对你的驾驶执照。积累太多点,或某些运动行为可能需要您付出昂贵的附加费,向新泽西dmv [机动车主管部门]或你的许可暂停。不放弃!该律师事务所的丁vercammen可以提供经验丰富的律师代表刑事机动车辆的行为。

当你的工作或驾驶执照正面临危险,或者您正面临数千美元的罚金, dmv附加费和汽车保险的增加,你需要良好的法律意见书。最便宜的律师不一定是答案。安排预约,如果你需要有经验的法律代表,在一宗交通/市法院的事。

我们的网站www.njlaws.com提供资料,对交通违法,我们都可以保留,以代表人民。我们的网站还提供了有关资料,刑期为违反交通法规和汽车保险的资格分。汽车保险公司提高费率或降低客户的基础上提出的侵犯。

联系该律师事务所的
丁vercammen & Associates的共产党
在732-572-0500
安排预约。

该律师事务所不能提供法律意见或回答法律问题,透过电话或电邮。请致电律师事务所及附表一份机密" ,在办公室"的意见。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