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vercammen 是米德尔塞斯县检察员,他们已出版了130条款,在国家和新泽西州的出版物刑事法律及诉讼制度的课题。他被授予国家新泽西州律师市法院的执业一年。他的讲座和处理刑事案件中,市法院,在DWI ,交通和其他litigationmatters 。他是一名副主席的阿坝刑事法委员会, GP的,并将于宣讲,在2009年美国律师协会的年度会议。浏览网页www.njlaws.com

Kenneth Vercammen & Associates, P.C.

2053 Woodbridge Avenue - Edison, NJ 08817
(732) 572-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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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ne 16, 2010

39:4-122。如果不停止警笛

丁午联系的一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代表VERCAMMEN

肯尼思Vercammen的律师事务所代表与整个新泽西州的刑事和严重交通违章收取个人。以下是在新泽西州的所有截至11月修订,2003年法:

39:4-122。如果不停止警笛,信号哨子阿警察司机应根据爆炸的其中一个警察哨的警务人员给予了举手,使车辆完全停止,不得继续,直到他再次收到信号,这样做的人员。三或以上的警笛爆炸是报警信号,表明了一辆消防车或其他危险的做法。

关于点信息,罚款,监禁和中止这一违反,请http://www.njlaws.com/traffic_minimum_penaltie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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