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vercammen 是米德尔塞斯县检察员,他们已出版了130条款,在国家和新泽西州的出版物刑事法律及诉讼制度的课题。他被授予国家新泽西州律师市法院的执业一年。他的讲座和处理刑事案件中,市法院,在DWI ,交通和其他litigationmatters 。他是一名副主席的阿坝刑事法委员会, GP的,并将于宣讲,在2009年美国律师协会的年度会议。浏览网页www.njlaws.com

Kenneth Vercammen & Associates,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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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ne 16, 2010

不停止对交通灯

39:4-105。如果不停止对交通灯

肯尼思Vercammen的律师事务所代表与整个新泽西州的刑事和严重交通违章收取个人。以下是在新泽西州的所有截至11月修订,2003年法:

39:4-105。如果不停止对交通灯,交通信号系统的颜色或信号装置应符合严格按照本条的规定。

甲三色系统应使用,红色,黄色和绿色。绿色表示交通许可去,受他人或人员,官方标志或特殊信号的具体指示的安全。红色表示交通路口进入前停止或人行横道,并保持站立,直到绿色单显示,除非另有特别指示去的人员,官方标志或特殊的信号。黄色或黄色,当显示绿色独自以下交通手段,阻止进入路口前或最近的人行横道,除非出现时,琥珀街道的车辆或车是如此接近路口,与它不能停止在安全合适的刹车。一个50英尺的路口距离,被认为是一个20英里每小时的速度安全的距离,以及车辆和有轨电车如果在这个距离时,琥珀单独出现,并不能与安全停止,可进行跨相交或作出正确的或左转转弯运动,除非是专门的限制。

绿色,红色,黄色或黄色灯全部位于其他用途,以便为与交通信号相混淆,应停止使用。

39:4-106。序列的颜色的灯应显示在下面的序列:一个绿灯由一个一个合理的时间疏导交通需要一个红灯后,黄灯其次秒预定人数由绿灯之后,显示所有灯的时间应取决于交通量。

39:4-107。期或循环周期的时间或应以车削,并通过交通和轮流学习,特别路口,路口之间的距离和速度的基础计数不准。

关于点信息,罚款,监禁和中止这一违反,请http://www.njlaws.com/traffic_minimum_penaltie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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