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90。失败屈服在十字路口,在路口路权的一个接近路口应让路给已经进入路口的车辆右车司机。当车辆进入2在同一时间内,左侧车辆的司机须让路到右边的一个路口车辆的司机的权利。
内一拟向左转的车辆应屈服于从相反的方向是在路口或非常接近,构成即时危害及其临近路口的车辆司机,但司机有这样产生了,并有鉴于当一个信号,并按照法律规定,可能会使左转;及其他车辆驶近从相反方向的路口,司机应产量使左转。
经修正后的L.1958角114页587,第1。
关于点信息,罚款,监禁和中止这一违反,请http://www.njlaws.com/traffic_minimum_penalties.htm
Monday, June 2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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